一体抓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、案件和质量“三个管理”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
2024年10月,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“一取消三不再”的新方针,旨在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专注于法律监督和高效办案。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在访谈中强调,落实这一方针需要通过“三个管理”来促进未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。首先,业务管理要规范,确保依法办案和遵循办案规律,修订相关办案指引。其次,案件管理要加强,建立完善的案件办理流程和指导机制,确保对未成年人案件的有效处理。最后,质量管理需要优化,通过对重要法律文书的检查和评查,提升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。整体来看,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检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公信力,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。
关键词:法律监督,案件管理,质量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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